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5年度 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 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
作者: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:2025-08-05 点击数:
各位老师:
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5〕4号)要求,天津市教委要求各高校按照相应学科门类,组织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。我校高度重视,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(以下简称“质评中心”)牵头组织此次培训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围绕人工智能素质教育、人工智能+专业教育、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、人工智能理论研究与实践等主题,邀请教学名师、一流课程负责人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等,开展系统性培训。
二、培训对象
质评中心、教务处及教学单位所有教学管理人员、全体自有专任教师(含实验员)。
三、培训形式
培训以线上直播形式开展,通过“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”平台进行直播
四、报名方式
所有参训人员需于2025年8月11日前登录直播平台注册报名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”专区,输入手机号与验证码报名,查看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,并按时参加培训。
五、培训安排
培训类别 | 时间 | 培训形式 |
线上理论(综合组) | 8月4日—5日 | 线上直播平台(可回放) |
线上理论(理工组) | 8月5日—6日 | 线上直播平台(可回放) |
线上理论(文科组) | 8月11日—12日 | 线上直播平台(可回放) |
六、培训证书
完成此次线上培训,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班学时证明,培训证书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在平台上自行打印。
请各相关部门、教学单位按照以上通知要求组织教师参训,及时完成参训任务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2025年8月5日